索 引 号:1000018480/2018- 发布时间:2018-01-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榆政发〔2017〕48号 公文时效:
名  称: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批“榆林好产品”的决定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首批“榆林好产品”的决定

榆政发〔2017〕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字201725)和市政府办《“榆林好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1793号)精神,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荐、“榆林好产品”审委会办公室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审委会审定市政府决定对榆林市七只羊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七只羊”牌羊毛防寒服36企业的36个产品授予榆林好产品”称号,每户企业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被授予“榆林好产品”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追求卓越,全面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锋、提高质量和效益的标兵、诚实守信经营的典范。全广大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化品牌意识,打造更多榆林精品,提高榆林好产品知晓度,扩大榆林好产品国内外市场份额,把榆林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和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批“榆林市好产品”名单

 

                          

     林市人民政府   

   201712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