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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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申请退休经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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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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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法定退休年龄(以职工档案为主): 男性 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灵活就业人  55周岁,女干部和在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可延迟到55周岁。 特殊工种可提前至  男职工  55周岁,女职工 45周岁退休。 因病可提前至      男职工  50周岁,女职工 40周岁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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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 
            
             1、单位书面退休申请、退休审批表、职工档案去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下岗工人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办405室申请退休。 2、将审批结果提交社管科201室。 3、根据201室转交的《新增退休人员审核表》核对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 4、核对无误后将《个人帐户核定单》转交社管科201室。 5、社管科核定退休工资后报人社局审批发文(需2-3月)。 6、退休人员采集相片、指纹,领取工资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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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收件 2、受理 3、审批 4、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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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榆林市常乐中路榆阳中医院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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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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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912-3884376  |